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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门桥发现一方明代虞门曹氏墓志铭解读
发布时间:2014-06-25  |  阅读量:439

吴门桥发现一方明代虞门曹氏墓志铭解读

探究<江阴虞门曹氏宗谱>之六十六

看了吴门桥先生“发现一方明代虞门曹氏墓志铭”文章后,十分兴奋。感谢其将此重要发现载于江阴曹氏网站,周告今天万千虞门曹氏子裔。不知此碑现存于何处?还请吴门桥先生指点。

虞门曹氏子孙在古代取得大小成就者数量众多,为纪念这些优秀前辈,在他们过世后,后辈们勒石书文,留下了前辈生平及其优秀事迹的记述,即墓志铭石方随葬于墓。不少历代先辈的墓志铭文、传文,大多同时传登于虞门曹氏宗谱中。但墓志铭碑石实物,至前未见一件,吴门桥发现的一方明代虞门曹氏墓志铭是至今的唯一。就其存在历史而言,已不仅只是一块墓志铭而已,而已是一件历史文物,不仅对虞门曹氏,而是对整个社会历史文化研究而言,也是意义重大,值得保存、保护。

为了满足对该墓志铭感兴趣同胞的猎知,现根据虞门曹氏宗谱记载,对墓志铭所涉及的情况作一介绍,同时对发现的疑问进行研究考查。

墓志铭主人翁,为虞门曹氏十八代孙曹佑,上溯为驸马址公四子耀之公将军之后裔。

曹佑,字宗弼,号雪溪,资补散官。明宣德辛亥(1431)五月初九生,宏治巳未(1499)二月二十九日卒,享年六十九岁。配华氏,合兆于宅之西北隅祖莹。

公有四子:时济、时泰、时豫、时晋;孙男女11人;曾孙男女14人。一家四代数拾人,人丁兴旺,子孙满堂。

根据宗谱卷三记载,明代虞门曹氏名堂“崇恩堂”及“积庆堂”,均为佑公所构建。

佑公卒后,由其姻生张简为其撰写了墓志铭,对佑公生平为人和所做利国利民之事作了概述,其一生主要功业记载于铭文。

本人在“江阴虞门曹氏宗谱”中也查到了张简撰写的曹佑墓志铭全文记载,照例说,谱中所记,应与吴门桥先生公布的张简所撰写的佑公墓志铭实物铭文,从内容到行文应完全相同,但对照两墓志铭全文,发现其主要内容虽基本相同,但记述行文部分有所不同,令人不解。

现将两篇行文不同的同为张简所撰的曹佑墓志铭全文公示以下,以供对比鉴别。

吴门桥先生所公布的“明故义授散官雪溪曹公墓志铭”铭文如下:

“治城西族钜而好礼者虞门曹氏。。。君讳佑,字宗弼,雪溪其号。其先自金陵徙苏之梅李,再迁江阴,居之十四世。。。 。。。确赠金紫光禄大夫,硕朝议大夫,础之大父金紫光禄大夫,江阴开国男之曾大父也。维正生文琇,文琇生碤,碤生瑗始卜筑虞门,瑗生岷,岷生桧,桧生溱提举福建市舶,溱生锖,锖生址尚宋赵郡长公主、官驸马都尉、阶银青光禄大夫,驸马生耀之,耀之又生祥风,祥凤生伯渊,伯渊生宪章,宪章生竹衡号竹庵资补散官,则君之父也。君状貌魁伟,豪爽不群,襟度坦夷。与仲兄桂岩君居,恬愉恭谦,老而弥笃。与人交终始一轨。遇人无少长礼之如一。喜谈论,竟日对客,衔倦容。尤乐施乡人,贫者周之,疾病死无棺者,则施棺以殓。成化癸巳岁饥,援例施粟,获有玺书章服之荣。是时县无治农官佐,提督水利使吴公行部,熟君才能,挈一县水利事委君,凿浍沟,斩萑符,渲堤防,水祸拟定。连岁用馕建新沟,申港二兴梁事集而民便之。皆君生之大都也。生宣德辛亥(1431)五月九日,卒弘治己未(1499)二月十九日,春秋六十又九。配华氏,道而行淑。子男四,长时济娶刘氏,少司徒本道公之孙;次时泰娶周氏;次时豫娶谬氏;次时晋娶杨氏,继则予再从姐。女一适晋陵王侃。孙男十人。。。孙女十人,曾孙男五人,曾孙女二人。卜以卒之又明年辛酉(1501)十二月二十日葬于居之西北隅祖茔。。。 。。。”

虞门曹氏宗谱所载“明故雪溪曹公同室单孺人墓志铭”全文如下:

“治城西巨族而好礼者曰虞门曹氏,宗党礼而尚义,。。。 。。。卓然能自立,为闾里所推重者,则雪溪君其伯也。君讳佑,字宗弼,雪溪其号。宋驸马址之曾孙曰渊,洪武初以死事赠浙江指挥同知,之孙曰讥,君考也。君状貌魁伟,襟度汪洋,与二兄相友爱,至老弥笃,与人交终始一轨,喜宾客,四方名士多从之游,且善谈论,竟日对客口口不倦,尤乐施与周人之急,贫无棺葬者则施棺殓,成化癸巳岁饥,输粟助赈,朝廷锡以玺书章服以荣之,是时提督水利使吴公行陪,熟君材能,挈一县水利事委君,凿浍沟、斩萑苻、谨堤防,水祸不兴,连岁大稔,建新沟、申港二舆粱事,集而民便之。君生平之大略也。生宣德辛亥(1431)五月初九日,卒宏治己未(1499)二月二九日,享寿六十有九,配单氏道柔而行淑。子四:时济、时泰、时豫、时晋。孙男女十有一人,曾孙男女十有四人,公以宏治辛酉(1501)十二月十七日葬于宅之西北隅祖莹,孺人合兆谓墓碣不可无铭遂刻之,以谂于后云。   宏治辛酉张简撰”

从以上同为佑公一人的两墓志铭,且为同一人张简所撰,但看到了不尽相同的两个版本,是其中哪一个版本错了?吴门桥发现的墓志铭是实物版本,不容置疑;虞门曹氏宗谱所记版本也言之凿凿,不会有错。但究竟是何原因?现试分析之。

吴门桥发现的实物佑公墓志铭题首是:“明故义授散官雪溪曹君墓志铭”。落款为姻生张简撰。

虞门曹氏宗谱所载佑公墓志铭题首是:“明故雪溪曹公同室单孺人墓志铭”。落款为宏诒辛酉张简撰

以上两点可见其相同点与不同点。

相同点:两版本墓志铭都是张简所撰。

不同点:从题首中可知,实物版本该墓志铭是张简为佑公一人所撰的墓志铭,而宗谱所载墓志铭是张简为佑公及孺人单氏夫妇二人所撰写的墓志铭。

从以上相同点与不同点可推知:

宏治己未(1499)佑公卒后,姻生张简为佑公撰写了墓志铭,此墓志铭应是吴门桥发现的实物之纪实,时间应是佑公卒年即宏治己未(1499)下葬时;

佑公卒后近二年,即宏治辛酉(1501),其夫人单氏卒,夫妻两人合葬,张简为夫妇二人重写了墓志铭,此墓志铭落款时间正是宏治辛酉(1501),而不是佑公卒年宏治己未(1499)。说明实际上此墓志铭是对佑公卒年墓志铭进行了改写,并添上了单孺人之名。这也许造成了两个不同版本的原因所在,只是前一次墓志铭未被毁流传到了今天,而修改后的实物墓志铭至今未被发现,但至今仍记于宗谱中。

因此可认为两个版本的墓志铭没有谁对谁错之分,谱中所载的铭文是对今发现的实物铭文的修改文。因此被修改的前一次为佑公单独所撰写的墓志铭不再记入宗谱,为佑公夫妇合葬时重新撰写墓志铭正式记载于谱。

以上所述,是本人读了吴门桥所写的“发现一方明代虞门曹氏墓志铭”文章后,结合虞门曹氏宗谱,对墓志铭主人翁有关情况进行的的整理解读。有些考证推断只是己见,请读者自鉴。

曹新龙写于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