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碤公何时迁至申浦 虞门村开创于何年
发布时间:2021-05-21  |  阅读量:555

碤公何时迁至申浦  虞门村开创于何年

探究<江阴虞门曹氏宗谱>之二十六

六代孙碤公从江阴城后底泾迁徙至西之申浦,是虞门曹氏江阴始迁祖俦公落藉江阴城后,曹氏子孙第一次向外复迁行为,是虞门曹氏在传承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步,决定了曹氏其后的发展规迹和命运,对江阴曹氏家族而言,意义深远。有了碤公迁往申浦这一步,才有其子瑗公迁居虞门之地,才有了虞门村的创立,才有了曹氏在虞门村其后的辉煌,才有了虞门曹氏近千年传承发展的光辉史。

作为今天的虞门曹氏子孙,对祖先在传承发展中的这段重要历史的明白了解,十分必要。

碤公何因何时迁徙至申浦?

碤公从祖居地江阴城后底泾迁至邑城西之申浦,原因很简单,是碤公四兄弟的一次分家行为。但迁徙申浦时间,谱中无明确记载,只能从谱中所记的其它资料中推定。

在宗谱二卷四十八页,载有文琇公四子,即碤公四弟兵侍郎硡公,为其长兄碤公所撰写的志文<宋故子文府君行宝序>,文曰:“伯兄讳碤,字子文。考文琇,妣蒋氏,子四人,兄其长也。未冠即有仁孝声,父好闲雅,厌世务,兄竭力承志,以供子职。又力赞仲兄确攻苦学业登进士第,历官国子监直讲。无何父即世,仲兄亦早卒,门衰多衅,家日益落,兄拮据卒痦干事井井。母夫人寝疾弥延,躬调汤药,造次无违。母终衰毁骨立,乡里藉藉以孝称。於时仲兄遗孤有垂髫,男一人女二人,兄泣而指示嫂汤孺人曰:吾父母与仲兄继丧,此皆吾与嫂责也,一有勿庇能弗得罪於地下之灵乎,嫂亦泣。如兄言,以衣、以食、以诲、以迪、以聘、以字,恩礼曲尽厚以己子,既而男有室,女有家。又推父所遗产,尽让与弟侄,自往申浦居焉。”

从以上记文可知,碤公迁申浦前,其父母及二弟确公已先后继亡。确公卒年是宋熙宁九年(1076),因此可确定,碤公在公元1076年之前还在后底泾未迁。又可知,碤公是在二弟确卒后,安排完确公遗孤一男二女的婚事后才弃后底泾家产于弟侄迁申浦。

据<宋故曹夫人任氏墓志铭>记载:“公易(确公字)既登进土聘夫人以归。”故知确公在中进士后结婚。又从谱载知:确公生于公元1034年(宋景佑元年),公元1059年(宋嘉佑四年)中进士。由此可算出,确公25岁中进土,亦即25岁结婚。确公43岁卒,依其25岁结婚可推算出,其时子女应在18岁以下。如根据古时早婚习俗,应在确公卒后四年左右碤公才能帮助确公三子女完成男婚女嫁。

因此可基本确定碤公迁居申浦的时间是在确公卒(1076)后四年左右,即公元1080年左右;谱载碤公生于宋天圣己巳(1029),因此可知碤公迁申浦时的年令为51岁左右;谱载碤子瑗公生年为宋熙宁戊申(1068),可知随父迁申浦时年龄为12岁。

虞门村创立于何年?

此应首先要确定虞门的始迁祖是谁,始迁祖正式迁徙虞门别业之年,即是虞门村的创立年。

宗谱四卷下第七十二页散处录载曰:“虞门,去县治西二十里,旧经云:古之甑人所居之处,属来春乡八都五图。七世祖讳瑗,一祖之(碤公)次子(长子早殁),宋政和七年,昆弟分产复由申浦徙居别业,是为虞门始迁之祖,今之居是土者皆祖之子孙也。”

在同卷四页庆源录第二第七世中对瑗公载曰:“一祖终,启母封合葬於虞门别墅。庐墓三年不忍离舍去。自而治产营室尽弃申浦与其弟而徙家焉,遂为虞门创始之祖,实宋政和丁丑也(注:查此记有误,宋政和年号间,即公元11111118年间,无丁丑年,只有1117年为丁酉年,亦即政和七年,与散处录所记相同,所记“丁丑”为误,应为政和丁酉才准)。”。

根据以上谱载可知:

碤公卒于宋政和乙末(1115),子瑗公庐墓守孝三年后,于宋政和丁酉(1117)兄弟分家,申浦老家产业归弟熙所有,虞门别业归瑗公所有。说明碤公卒前并未分家,分家是碤公卒后三年的事,生前总家应居于申浦老家为合理,别业只是家庭的另一处家产,分家后为瑗公所有而迁入,因而其子瑗公是别业的第一代正式入居者,宗谱散处录和庆源录将瑗公称为虞门始迁祖和创始祖是符合事实的正确之说。

瑗公在父碤公卒(1115)后三年,于宋政和七年(1117),与兄弟分家正式由申浦迁徙至别业,即虞门之地。瑗公生年是熙宁戊申(1068),因此瑗公徙入虞门别业时年令为49岁。

综合以上:

碤公从江阴城后底泾迁徙至江阴申浦的时间是公元1080年左右,其时年令51岁左右。碤公享年87岁,在申浦生活了36年。其间在虞门之地创建了别业一处。

瑗公在父碤公卒后三年(1117),与兄弟熙分家,弟熙继承申浦之业,兄瑗公得家庭另一处房产别业,正式从申浦迁徙至虞门,为虞门始迁祖。瑗公其时年令为49岁。虞门村以始迁祖瑗公徙入年公元1117年起算,至今2013年,存在历史为896年。

曹新龙写于2012919日,修正于2013816